物业双过半究竟指什么?
在物业管理领域,“物业双过半”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物业双过半到底指什么呢?
“物业双过半”主要是在涉及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时的一个关键衡量标准,通常出现在业主大会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的场景中,它包含两个方面的“过半”。
第一个“过半”指的是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过半,这里的业主人数是以一户为一个计算单位,当参与表决的业主户数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户数的一半时,就满足了人数上的“过半”要求,一个小区共有 1000 户业主,那么当有超过 500 户业主参与到某项事项的表决中时,在人数方面就达到了“过半”条件。
第二个“过半”是指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过半,专有部分面积是指业主独立拥有所有权的物业面积,像住宅的套内建筑面积等,当参与表决的业主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总和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半时,就达成了面积上的“过半”,比如一个小区的建筑物总面积是 10 万平方米,若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总和超过 5 万平方米,就满足了面积“过半”。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过半”条件,即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过半且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过半,业主大会对相关重大事项(如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所做出的决定才具有法律效力。“物业双过半”规则的设定,是为了确保业主大会的决策能够充分反映广大业主的意愿,保障物业管理相关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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